近年来,长治市委坚定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整治和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各级纪委监委立足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2017年以来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有些人向扶贫资金“动心眼、伸黑手” 屯留县河神庙乡店上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王国保贪污侵占资金问题。王国保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报“两项制度”衔接帮扶项目,骗取专项扶贫资金20万元;虚报“一村一品”专业村产业扶持项目,骗取专项资金9.5万元;侵吞县林业局无偿提供给村委价值2.967万元的核桃树苗3000株;利用“空壳”合作社,套取财政专项扶持资金8万元,贪污侵吞资金共计40.47万元。2018年3月,王国保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处理。 沁县册村镇南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武云平贪污扶贫资金问题。武云平在主持村委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开发票、谎报支出等方式,贪污扶贫资金4.6万元。2018年3月,武云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处理。 二、有些人侵吞群众的解困资金和补偿款 武乡县蟠龙镇石板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王锋违规确定低保对象和贫困户等问题。2012年至2017年,王锋未经村“两委”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研究讨论,擅自确定贫困户49人和低保对象16人;以其母亲名义虚报清运垃圾务工补助骗取国家转移支付资金880元;将应发放给群众的住房解困资金1万元强占归己。2018年1月,王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处理。 潞城市黄牛蹄乡李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黄红斌侵占集体资金问题。黄红斌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收入不入账、虚报冒领等方式侵占土地补偿款等集体资金9.56万元。2017年11月,黄红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处理。 三、有些人侵占挪用群众的救命钱、养老经费 城区民政局救灾救济科原负责人高莉莉贪污医疗救助款问题。高莉莉利用职务之便,截留、侵吞、骗取459名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款23.56万元归个人占有。2017年4月,高莉莉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处理。 郊区黄碾镇中心卫生院原基药负责人高雁贪污国家基本药品补助款问题。高雁利用职务之便,35次虚开基本药品出库单,私自采购基本药品累计36.25万元,骗取国家基本药品补助款10.87万元,并将所购药品转卖牟利。2017年4月,高雁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处理。 襄垣县侯堡镇敬老院原负责人张忠德挪用资金问题。张忠德挪用敬老院经费9.08万元归个人使用。2017年7月,张忠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处理。 四、有些人在落实惠民政策时巧立名目、谋取私利 壶关县石坡乡政府原工作人员管建斌贪污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管建斌在兼任杜家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期间,四次虚构16户村民危房改造事实,并提供虚假申请资料,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共计17.575万元,其个人占有6.555万元。2017年5月,管建斌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处理。 长子县宋村乡高家洼村原党支部书记栗晚堂贪污财政奖补资金问题。栗晚堂采取虚列工程、虚开发票的手段套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2.08万元。2017年6月,栗晚堂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处理。 黎城县卫计局副局长李丽霞违规为亲友谋利问题。李丽霞明知自己的妹妹和母亲不符合救助条件,优亲厚友,于2013年、2014年、2015年违规为其妹妹和母亲谋得博爱助困款5000元。2017年3月,李丽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有些人公权私用、敲诈勒索 长治县韩店镇池里村原党支部书记王红兵等2人强行索要、低价购买房产问题。王红兵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6名支村两委干部,借村委向在该村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投资商收取服务费之机,以挖断下水管道的方式迫使该公司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向其出售房产。其中王红兵在未支付钱款的情况下,以虚假合同取得房产一套;支部委员陈海红支付15万元低价购买价值41.23万元的房产一套。2017年12月,二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处理。 沁源县王和镇虎限村原党支部书记张照明索贿等问题。张照明在2009年至2015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和在本地的影响力,多次向承包村内山林地的承包商强行勒索钱财累计37万元。且张照明对该村私挖乱采铝矾土矿现象不仅不打击,反而对运输车辆进行收费,纵容私挖乱采,影响恶劣。2017年7月,张照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处理。 六、有些人滥用职权乱作为、失职失责不作为 平顺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原局长申安根滥用职权问题。申安根利用职权,为推销商提供便利,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强行向全县214个行政村推销文化用品及器材。2017年11月,申安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沁源县环保局副局长姚翔失职失责问题。姚翔分管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工作,对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只安排部署、不重视督促落实,失职失责,致使常源焦化有限公司在责令停产整顿期间擅自生产。2017年4月,姚翔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屯留县河神庙乡副乡长王红飞失职失责问题。王红飞在分管危房改造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未进行实地考察,造成19户危房改造户套取危房改造补助26.6万元。2018年3月,王红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从以上通报的典型案例看,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行为恶劣、性质恶劣、影响恶劣。主要集中在集体“三资”管理、扶贫和惠农资金等方面,农村“两委”主干、小官大贪占比较大。有的以身试法,有的滥用权力,有的顶风违纪违法。这些问题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弱化群众获得感,侵蚀群众对党的信任,必须严惩不怠! 长治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要在省委、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不断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胆敢向惠民资金动奶酪、伸黑手的,“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虚报冒领的,坚决做到快查严处、决不姑息,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法必究、失责必问的强烈信号,为打赢这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歼灭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长治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长治市监察委员会 2018年4月23日 来源:长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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